各区(县、市)、前湾新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市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26号令)、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发改公管〔2021〕240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甬政办发〔2024〕51号)等文件精神,计划于2025年1月1日起停用宁波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